您现在的位置:掌上高考 > 高考资讯 > 招生信息

2024年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www.huibianfa.com 2025-03-02

招生信息

智学网从阳光高考考试网获悉,《2024年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已发布,请筹备考试报名本校的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祝愿所有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学,选择比较适合我们的专业。image.png2024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天统一高考考试)

1、院校全名

上海政法学院

2、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3、层次

■ 本科

4、办学种类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5、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字及证书类型

院校名字

上海政法学院

证书类型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需要,颁发上海政法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6、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推行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平时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7、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1、我校依据上海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进步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用状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各招生批次无男女比率限制。

3、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考试改革省市选考科目需要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介绍和计划有关文件。

8、预留计划数及用方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水平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9、专业教学培养

用外语语种

英语、翻译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需要英语语种,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俄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需要俄语或英语语种,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俄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10、身体健康情况需要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情况。经入校后学校复查,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专业学习需要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置。

色盲、色弱、弱视的考生不适合考试报名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十1、录取规则

1、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天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率将考试报名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率由我校依据各省市实质生源状况确定,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率低于120%;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率低于105%。

2. 专业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使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如出现同分的状况,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

3.对达到我校最低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视其综合状况作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置。

4. 学校认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办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认同考生所拥有的所有加分项目中幅度的一项分值,加分幅度低于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5.在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原则的首要条件下,我校将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调剂的参考。

6.考试报名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革新班)、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革新班)、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的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5分(含)以上。

2、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状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根据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寻求志愿。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没有完成的缺额计划将进行寻求志愿。经过寻求志愿,生源仍不足,学校将没有完成计划调配至其他省份。

3、高考考试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4、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十2、怎么收费

学费收费标准

文科类本科专业每学年6500元;艺术类本科专业每学年13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低于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3、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实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职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出色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与海量的院级奖助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4、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根据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需要,我校秋天统一考试招生全程同意本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 021-39225811

十5、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https://www.shupl.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https://zs.shupl.edu.cn/

招生微博:https://weibo.com/shuplzsb/

招办公众号: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

咨询电话:021-39225175,39225177,39225605

招办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

十6、其他需知

热点专题

  • 2024年辽宁渤海大学招生章程
  • 2024年辽宁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 2027年起拟在河北招生的普通高校专业选考科目需要公告

[]2024年山西机电职业技

[]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本